泉政文〔2017〕53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试行)》已经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6日
泉政文〔2017〕53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试行)》已经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