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教〔2017〕44号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特派员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现将《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所属单位科技特派员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服务工作。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8月2日
闽财教〔2017〕44号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特派员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现将《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所属单位科技特派员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服务工作。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