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珂)“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审议的《意见》,把创新作为引领高质量赶超的第一动力,对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省科技厅党组表示,要不折不扣抓紧抓好贯彻落实,大幅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真正使创新驱动成为高质量赶超的主引擎。
一是加大对创新绩效的正向激励。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好省政府新近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七条措施》,建立与企业产值、研发投入等生产经营情况相挂钩的创新激励机制,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推动企业研发投入增长。简化程序政策兑现审核,切实提升企业创新获得感。分级分类实行地方政府科技创新绩效奖励。对发挥作用好的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加大奖励扶持。
二是发挥福厦泉国家自创区引领作用。支持福州、厦门全力打造全省创新发展“引领极”,深化自创区与自贸区、保税区联动,全方位加强国内外科技创新合作,逐步形成福厦泉科技创新大走廊。发挥自创区建设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将自创区建设发展任务纳入当地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加快推动山海科技协作,支持有需求的山区龙头企业在福厦泉三片区与当地政府、高校院所共建山海协作创新平台。
三是大力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建设。高起点、高标准推进福建省实验室建设,在能源材料、海洋科学、网络信息、先进制造和医药健康等领域分步骤建设省实验室,汇聚高端创新人才、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建成面向国际科技竞争、具有国际和国内重大影响力的一流科技创新高地。借助省院共建、山海协作、军民融合等方式,投建一批重大研发机构。围绕物联网、大数据、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和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依托我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大力引进高水平的重大研发机构。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高效灵活的市场化机制。
四是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群。做大做优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库,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企业、独角兽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支持龙头企业聚焦做强主业,与中小型企业上下游配套,形成完整的、有竞争力的产业链群。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创业孵化链条,建设一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五是加大行业领军企业研发扶持力度。支持行业领军企业(位居全国行业前三)牵头承担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及省科技重大专项。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在闽设立高水平研发中心,享受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资助政策。
六是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数字福建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和海峡大数据交易中心等公共平台作用,支持市场主体开展基于大数据的人工智能深度训练和场景应用,培育基于大数据的人工智能企业。设立“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省级科技重大专项,支持产学研联合实施重大专项专题,支持成立省级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应用和产业化。
七是创新科研机构管理和运行机制。围绕“松绑”“放活”关键点,深入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不断释放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潜能。推动构建高校、院所不同于一般事业单位管理的机制,充分赋予高校、院所科研管理和成果转化自主权。研究制定支持省属科研院所创新政策。
来源:福建日报 2018年10月12日 第四版 要闻
(原文网址:http://kjt.fujian.gov.cn/xxgk/gzdt/mtjj/201810/t20181015_4539372.htm)